请问合同到期是8月31日,而我在9月7日提出辞职,甲方可以根据合同追究我什么责任么?我要承担什么责任么??
16天前在您的情况下,您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通常会规定员工需要提前一定时间(通常是30天)通知公司才能解除合同。如果合同约定的截止日期为8月31日,并且您在9月7日才提出辞职,那么根据一般情况下的劳动法,您可以向公司提出书面辞呈并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双方有明确的协议或者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比如公司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给予您应有的补偿,或者是违反了其他关于解雇的规定,那么您可能有权请求法院判决公司赔偿给您一定的经济损失。不过,具体的责任和赔偿数额还需要考虑许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过错程度、合同的具体条款以及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 因此,建议您详细阅读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同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