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2个亿,本人第三被告,已取保候审,交了八万的保证金,人在甘肃,已收到法院的起诉书,为共同犯罪,本人会计,自述未参与虚开增值发票
2024-06-22 10:47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作为第三被告,涉及虚开增值税2个亿的案件,并且已经取保候审,交了保证金。您目前所在的地区是甘肃,并且已经收到了法院的起诉书。 首先,您需要明白,虚开增值税发票属于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能会面临较重的刑事责任。作为会计,即便您自述未参与虚开发票,但作为共同犯罪的一部分,您可能需要证明您没有参与或对虚开行为不知情。 接下来,您应该尽快聘请一位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咨询和辩护服务。律师将帮助您分析案件情况,搜集证据,制定辩护策略,并在法庭上为您进行辩护。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您需要如实陈述事实,提供有利于您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工作职责、与虚开发票行为的关系、是否有参与或知情等。同时,律师会协助您利用法律条款为您争取最有利的结果。 请记住,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诚实面对法庭审理,是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同时,保持与律师的密切沟通,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