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劳动法的问题,我在一家公司上班5年,现在这家公司倒闭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公司须对员工工龄做出补偿,但现在公司想安排我去另一家分厂继续上班,而我自己没有那个意愿,如果我离开公司,公司是否同样要做出补偿。望解答,谢谢
17天前尊敬的用户, 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在该公司工作了五年,并且由于公司倒闭的原因需要寻找新的就业机会。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公司有义务为您支付前五年的双倍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此外,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如果您因个人原因不愿继续与公司合作,公司也必须提供一定的补偿。这种补偿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提前通知期限内的经济补偿、培训费等。 请注意,具体补偿金额应根据您的实际贡献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计算。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专家或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和帮助。 再次感谢您的来信,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