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起诉两次离婚,被法院驳回离婚请求,二审宣判后上诉,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现在被告要求一次性支付20万抚养费,说是我不一次性付清,就是法院开庭他也不会同意离婚,法院也说,被告人不出庭,他们没有办法确定开庭的时间,难道就因为被告不出庭,法院就不开庭吗?
16天前您的情况比较特殊,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离婚案件中,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提出其他条件(如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手段争取自己的权益。对于孩子的抚养费,法律规定应当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求和双方的经济状况来决定。 关于您提到的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问题,这取决于抚养费用的具体情况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一般来说,抚养费是基于孩子的实际需要而定,并非单纯依据金钱金额来计算。 至于被告不参加庭审的情况,这可能会影响案件的进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缺席判决是指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由法院按照其他证据材料作出判决的情形。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比如对方拒绝参加庭审,法院可能会采取其他措施以确保审判程序的顺利进行,例如通过公告等方式通知其参加庭审。 因此,建议您与律师详细讨论本案的具体情况,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