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91年在一起的,当时没有办理结婚证,我们有两个女儿大的22岁小的18岁,09年他出轨了,11年他和别人又生了个儿子我们就分开了,已经分开五年了,如果我现在想再组建一个家庭的话,需不需要和他(就是孩子的爸爸)办理什么手续,他和别人有了孩子算不算重婚罪呢?
2024-07-18 11:06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您与前夫之间的关系属于事实婚姻,并且有子女存在。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未办理结婚登记,因此不构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至于是否需要与前夫办理相关手续,这取决于您的具体需求和个人意愿。如果您希望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并考虑再婚,您可以向当地的民政部门咨询相关的程序和要求,以确保能够顺利地进行婚姻注册或其他必要手续。同时,考虑到孩子的情感和成长环境,建议与他们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想法,以便做出最适合大家的选择。 至于您提到的前夫和他人所生之子的问题,根据刑法的规定,如果该行为发生在婚姻期间,即构成重婚罪。不过,在此情况下,关键在于判断该行为是在婚姻期间还是离婚后发生的。如果是在婚姻期间发生的,则可能构成重婚罪;如果是离婚后的,则通常不会被认定为重婚罪。具体情况还需要依据司法解释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总之,为了确保自己和家人的权益得到保护,建议您在决定之前充分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与专业人士咨询或寻求法律帮助。同时,也要尊重孩子的感受和权利,让他们有机会参与决策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