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离婚,在离婚协议上已写明婚蓄期间的债务由对方负责,现在我和前夫都收到了法院传票,说我们在婚前欠别人的钱,但是这钱我前夫从未给我提起过,我也没花过这钱。我想问我承担法律责任吗?
2025-02-18 18:01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个人原因所负的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因此,如果你和前夫在婚姻关系中共同负债,并且该债务是在你们结婚时所形成的,那么你可能需要对这部分债务承担责任。 然而,具体情况还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债务的性质。是否是用于家庭生活的必要开支?如果是,则有可能减轻你的责任。 举债的目的。是否存在恶意诈骗或欺诈行为? 您前夫的知情情况。他是否知道这笔债务并同意承担? 法院判决依据。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您前夫并不知情或者不同意借款。 建议你在了解所有相关事实的基础上,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定自己的责任范围。同时,你可以与债权人协商,看看能否达成妥协,减少您的责任。如果无法解决,可以考虑委托律师代理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