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跟咨询一下,就是我买了个房子,到现在,我把首付款和尾款都已经给卖家了,房子也都过户完,现在房子已经是在我的名下,我买房那会跟卖家有个合同,合同上写的是让他们今年12月30日之前搬,房子卖家现在还在住着,我如果现在跟卖家要房租可以吗?如果能要房租的话,卖家如果还住着,但不给房租,我可以通过哪方面来维权呢?
2024-11-03 04:35在您购买房产后,与卖家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应明确规定租户有权使用房屋,并享有相应的租金权利。根据该合同,您可以要求房东支付租金。 如果您想从房东那里收回房屋,首先应该确认房东是否仍然居住在那里。如果没有,那么您的权益就得到了保障。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直接向房东提出要求,要求他们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租金。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诉讼程序。如果房东拒绝支付租金或无法证明自己有居住权,则您可能需要采取法律行动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保护您的财产安全。确保您的个人财物得到妥善保管,并防止被盗窃或其他形式的破坏。 请注意,这些步骤都需要谨慎处理,以避免进一步的问题和纠纷。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并采取适当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