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母亲在医院厕所取尿样出来时,由于地面湿滑摔倒,造成腿部骨折。请问医院是否要承担责任?
回答数:340
您好!根据《民法典》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您母亲的伤害是因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行为导致的,医院应当对患者遭受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联系专业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并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7024 人今日律师解答 44518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