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小孩今年未满16周岁,她以我的名义向一间技校签署了认捐协议,捐助了学校一些钱。我当时是不在现场也不知情。请问学校这样做合法吗?我是否可以向学校要回这笔钱
2024-10-19 01:31尊敬的用户, 您的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如果该认捐协议是在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的,那么根据《民法典》第193条的规定,您有权要求撤销该协议,并请求返还所捐赠的钱款。 请注意。 -您需要保留好所有的证据证明协议是在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的。 -如果学校已经将捐款转给学校用于教学或教育用途,请确保这部分资金被合理使用并符合法律规定。 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 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