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汽车驾驶员,做的是进出口汽车装卸船工作,不定时工作制,每天的实际工作时间都在十五、六小时以上。前天又因为他们临时随意更改、延长作业时间,又没有通知到我,导致我超过原计划时间约半小时后,去待工区查看,然后又去了趟厕所,回来时作业队伍已下班。他们因此怪我提前下班,把我调离原岗位,工资少了约三分之二。请问他们这样做合理吗?图片是每天的工作计划(部分)和出发微信通知,实际作业时间至少要加三个小时:提前一小时出发、两次吃饭时间、收工回来时间…
2021-04-22 11:1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