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七月外出找暑假工,当时找到一家公司,电话谈的是底薪3000,我妹以为是保底,于是就进了,七月四号入的职,八月21号到辞职,目前只领到三千多点的工资,他们是每月20号领工资,我妹八月20号领到2000.到九月20号只有一千,八月份领完工资前去咨询结果说的是底薪三千是基本工资2000加绩效加全勤 再加奖金等才是三千,九月份领完工资再去咨询又说是91一天,18号周末没有工资,他们是双休,说只是工作了13天,就是只有一千的工资!特别无语,这家公司这么算合理嘛?是否存在欺诈行为?
2021-05-12 11:1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