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安徽临泉的,6月一号在临泉县中医院附近发生电动车同向行驶刮蹭事故,对方是一个怀孕7个月的孕妇,对方左脚踝处划伤,缝6针,当时我于5分钟之内将其送到医院,经医院诊断小孩平安,现在对方已经出院回家,向我索要10000元,六月一日当天即联系交警部门,判定双方责任,在治疗过程中,我垫付医药费1500元,总住院费大概3000元左右,请问,这种情况,我需要支付对方多少钱,
2024-10-30 14:42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为对方受伤进行了及时救治,并且垫付了部分医疗费用。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一部分医疗费用作为对您的补偿。具体金额应根据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和您垫付的款项来确定。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此事,达成一致后再进行支付。 同时,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给您造成了损失或不满,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赔偿,例如提起民事诉讼。在此过程中,您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相关事宜,以确保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希望上述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