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下关于房产的事情,现在的情况是这样的,我谈了一个男朋友,我和男朋友准备买房子,他名下有一套没有还完贷款的房子,所以我们买房想写我的名字,我是首套,这样比较划算。房子的首付款是男朋友的爸爸给我们出,现在他们家人对于房子是婚前他们买在我名下有些不放心,请问我们怎么处理,才能规避后期因离婚而产生的纠纷呢?是做公证还是怎样。
2025-04-06 15:00你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你们打算购买一套房产,并且其中一方名下的房产有未偿还的贷款,那么在办理购房手续时,通常需要将该房产的产权转移给另一方,以便于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在这种情况下,建议你们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来处理。 夫妻共同签署购房合同。如果你们打算以夫妻名义共同购买该房产,那么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当由双方共同签字,确保合同的真实性。 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如果你们打算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提供的服务实现,这种方式相对较为安全可靠,因为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一般较低,还款压力较小。 签订补充协议。在购房合同中加入一份补充协议,明确约定房产所有权归男方所有,女方只享有使用权,并在必要时提供帮助(如协助办理贷款等)。 另外,由于你提到你的男朋友的父亲已经为房产支付了首付,这可能增加了后续可能出现的争议。因此,在任何决策之前,最好与你的男朋友和其家庭成员充分沟通,了解他们的担忧并寻求解决方案。如果你们仍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建议咨询专业的房地产顾问或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具体的建议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