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干部私卖村民集体水库是否违法 2.村里集体土地20亩,被村干部以9亩的面积卖给别人 3.以上购买人是我们镇上和县里原退休领导 4.多次利用职务之便上报骗去国家水利惠农资金和政策补贴 等 请问以上是否违法?该如何解决?
2025-03-12 17:48一、关于第一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二、关于第二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如果村里的集体土地已经进行了合法有效的交易,并且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则该交易是合法有效的。 三、关于第三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因征收、征用等政府行为导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消失,对被征收、征用土地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补偿争议提起民事诉讼的,按照民商事案件的有关规定办理。”因此,如果上述购买人确实是该村的成员,并且他们与村委会之间存在相应的经济利益关系,则他们的权益可以通过协商或通过法院进行解决。 四、关于第四点。 如果上述购买人确实为原退休领导,并且他们与村委会之间的交易符合当地的相关法规和合同约定,则他们的权益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然而,如果这些交易涉及到国家财政资金的使用,那么可能需要进一步调查和处理。建议您联系当地的司法机关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