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信用社贷款未到期,银行想收回款,钱存到农行,那信用社能扣到吗
9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规定,农村信用社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借款人在未到期的情况下提前偿还了全部或部分借款本金及利息,那么该行为将导致借款合同的终止,借款人的还款义务随之解除。 在这种情况下,农村信用社作为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债务,即按照原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方式,按时足额归还剩余的应付款项。如果借款人未能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农村信用社有权依法采取各种措施来维护其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 然而,在此过程中,农村信用社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确保其行为符合诚实信用原则,避免滥用权利和损害他人利益。同时,为了保护自身的权益,农村信用社应当收集充分证据证明借款人在借款期间确实存在违约行为,以便在必要时主张权利。 总之,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农村信用社应当以合法合规的方式进行,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