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男方出轨,女方发现了,签订了离婚协议,是自己手写协议,不是打印出来的2018年4月5号签的字,签完字才发现协议的日期是2016年10月20号,签字只有当事人在场,请问这种协议具有法律效应吗,如果女方去找小三理论,这种情况小三应当如何保护自己呢?
5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这份协议可能并不具有完全有效的法律效力。首先,由于日期标注错误,可能导致该协议的有效性受到质疑。 其次,关于签署协议时双方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确认。因为签署协议通常需要双方达成一致,并且双方都必须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再次,关于小三的权益保护,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一般情况下,小三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因出轨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精神损害赔偿等。同时,小三也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分析基于一般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具体情形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在处理此类事务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