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有一套房,公积金贷款买的,目前房贷没有还完。这套房我想赠送给我妻子,签署一个房屋赠予协议有效吗?约定由我继续还贷,等贷款还完再办理过户行吗?因为之前想过去加名字,房贷没有还完好像不能加。如果可以的话怎么签署赠予协议才有法律效力呢?谢谢请短信回复我,麻烦您了。
2025-07-02 23:35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在你的情况下,如果你想将一套房产赠送给你的妻子,并且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在签订赠与协议时明确约定由你继续偿还剩余的房贷。这样,你和你的妻子都有权享受该房产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不过,在实际操作中,你需要确保所有手续合法合规,包括但不限于公证和产权变更登记。建议你在聘请律师的情况下进行详细的规划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