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己64周岁,被人欧打致伤,公安处理不公,我是否可不接受调解,要求派出所回避,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吗?
16天前您好!您遇到的问题是关于人身伤害的民事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认为公安机关在处理过程中存在不当之处,您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您对公安机关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 对于您的具体情况,建议您首先与对方进行协商,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可以选择通过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按照上述步骤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时,在诉讼过程中,您也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帮助您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