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以有十六年,前夫因为好赌,我们以在去年八月份离婚了,因他前面赌的,跟他住院欠下了十七万债务,我以分担了欠我娘家的七万多的债务,离婚的的时候儿子是我的抚养权,房子是归儿子的,请问我前夫还有权力住那房子么。我们是协力离婚的没有上法庭,现在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切低,想了解一下
2024-08-26 20:05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可以就财产分割进行协商,并且可以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各自应承担的债务责任。如果在离婚时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处理。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已经与前夫协商并达成了离婚协议,其中明确约定了对共同债务的分配情况,因此您可以依据该协议来要求前夫偿还其在离婚过程中所欠下的债务。此外,由于您已经分担了部分家庭债务,这部分债务应当由您自行负责偿还,而不是前夫。 至于房子的归属问题,按照法律规定,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般会平均分配给双方。然而,考虑到您和前夫在离婚时并未提起诉讼,也没有经过法院裁决,所以具体的房产归属还需要根据你们之间的协议或者法院的最终裁决来确定。 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寻求相应的解决方案。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合法权益,避免陷入不必要的纠纷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