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下,一家之中,有两个儿子,在父亲还在世时,大儿子跟父亲悄悄去办了产权证,二儿子不知情;后来集中分产权时,大儿子,二儿子写了协议,各得产权,他们没有将已办产权证提出来,请问在这种情况下,二儿子还能争夺产权吗?
2025-05-20 01:5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子女继承房产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必须是合法婚姻关系中的夫妻双方共同拥有房产,并且该房产为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婚后由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其次,如果房产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房产,需要符合遗产分配的规定。 在您提到的情况下,大儿子和二儿子已经通过协议的方式取得了房产所有权,这表明他们之间存在有效的书面合同或口头协议。然而,由于二儿子并不知情并且不知道他已经获得产权的事实,因此他可能无法直接从协议中获得产权。 此外,如果二儿子能够证明自己在取得产权之前并未知道这一事实,那么他可能会被认定为善意受让人,有权要求按照公平原则进行分割。 总之,具体到这个案例中,二儿子能否成功争夺产权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二儿子是否知晓其已经取得产权的事实、以及他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权利。建议二儿子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