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本村的宅子,集体土地证是他人的名字没有过户,有村委会盖章协议证明,现在要拆迁,他想反悔想要补偿,拆迁安置房属于我吗,如果他起诉我要拆迁款有效吗
25天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村民购买了本村的土地并取得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但该证书上的产权人并非自己本人,则可能存在一定的纠纷。在拆迁过程中,如果该土地被认定为村集体所有,并且涉及到了房屋和宅基地的拆迁,那么拆迁安置房可能属于村集体所有。 对于村民是否能够要求补偿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情况。一般来说,在农村地区,集体经济组织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所有权,村民拥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果村民购买了集体土地并取得了一定的权益,但在转让或出售时未能将权利转移给实际受益人,可能会导致权属不清或者纠纷。在这种情况下,村民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其对该土地的所有权或其他相关权益。 关于村民起诉拆迁款的有效性,这取决于具体的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如果村民能够在法律程序中证明自己的合法权利,即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那么其主张是有效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村民胜诉,也可能面临执行难等问题,因此在进行此类维权行动时应谨慎考虑风险。 总之,针对上述情况,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同时,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