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公司2017.9.15号我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单已经打出来了,但是合同上面写的解除理由不属实,我拒签了,公司说要寄给我,在给我邮寄终止单这几天,我还要不要去公司上班
2025-01-12 18:58根据您的描述,您在2017年9月15日被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并且收到了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书。然而,您表示合同上的解除理由与实际情况不符,因此拒绝了该通知,并决定不再前往公司上班。 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一份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如果公司未能按照法律规定提供这些文件,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经济补偿。如果您因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而未签署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那么您可能享有经济补偿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企业应当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保险关系转移。如果您的社会保险关系仍在原单位,您也需要了解如何处理这些关系。通常情况下,您可以在新工作单位申请转移社会保险关系。 工作交接。如果您打算离开公司,您可能需要与您的同事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工作交接,确保工作顺利过渡。 总之,由于公司未能按照法律规定提供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和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您有权利要求公司提供这些文件并享受相应的经济补偿。同时,您也需要注意妥善处理好工作交接等事宜,确保工作顺利过渡。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