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风景区景点边缘修建了一百平米房子,土地属于我们村集体土地,房子用途用于森林防火观察报警及观察员居住,村上镇上有防火手术及森林防火观察点备案,无土地证,房屋也修建了几年,现在风景管理局要求拆除房屋,我们可以提出理赔吗?
9天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在风景区景点边缘修建的一栋一百平方米的房子主要用于森林防火观察报警及观察员居住。虽然该房屋没有得到合法的建设用地批准手续,但考虑到它符合国家关于森林防火设施建设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并且已经得到了相应的行政许可,如镇上的防火手术及森林防火观察点备案。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风景管理局提出申请进行赔偿或补偿。具体来说,您可以提交以下材料以证明您的情况。 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签订的森林防火设施建设合同; 有关政府部门对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等; 森林防火设施建设和使用的相关记录,例如施工图纸、验收报告等; 镇上提供的森林防火手术及森林防火观察点备案证明; 居住人员的身份证明及相关居住证明。 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还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处理相关的法律事务。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