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我在饭店当采购帮老板打的材料款欠条,后饭店转让,18年他把我告了,让我支付。我该怎么办
7天前您好!根据法律规定,买卖合同中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催告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如果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并有权收取标的物使用费。 您可以在收到法院传票后及时与对方进行沟通,了解对方的具体诉求和证据情况。如果确实存在欠款的情况,您可以尝试协商解决,争取达成和解协议。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建议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处理诉讼事宜,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