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纠纷 因为我妈原本要买房 现在不买了 却收了卖方1万块押金 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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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用户,您好! 首先,请您了解,在我国法律中,押金是属于租赁合同的一部分,用于保障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利益。如果您的母亲已经决定不购买房子,并且已经支付了押金给卖方,那么押金应该退还给您。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联系。 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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