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今年14岁 因为跟一个男同学发生口角 被这个男同学威胁 并叫来十多个同学在校门口对我妹妹进行殴打 造成我妹妹腹部闭合性损伤 脾大 肝右叶受伤 报警之后 派出所说这些同学没满16周岁 不能拘留 给出的建议是调解 如果调解不成 只能走民事诉讼 我想请问律师 我该怎么办 派出所这么做 合法吗
2025-06-07 12:34首先,您应该立即报警并寻求警方的帮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其次,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或者申请检察院对被告人的行为提起公诉。在刑事诉讼中,未成年人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起诉,也可以自行起诉。如果未成年被害人同意的话,还可以要求被告人赔偿损失。 此外,您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他们可以帮助您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同时,您也可以考虑与受害人的监护人协商,看是否可以达成谅解协议,减轻或免除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总之,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尽快采取行动保护自己,同时也要注意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