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是在2000年同居没有领取结婚证,现在已经有了三个孩子,结婚也没有新房,经过两个人共同努力在本县城买了一套140平的房屋,他一直三番五次跟别的女人搞暧昧,最近我发现他给一位女性打电话特别勤,每天四个电话,每次通话都有90分钟的,半小时以上的,非常不正常,跟他谈了,他说能改,刚停了一个星期,他又联系上那位女士,我怀疑他们有不正常的关系,我想跟他离婚,请问这房屋是我跟他共同挣钱买的,我们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我能得到一部分房屋财产吗
2024-07-13 20:21根据您描述的情况,虽然您和您的丈夫没有领取结婚证,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事实婚姻。事实婚姻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效力,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生活,且周围人普遍认为他们是夫妻等。 关于您提到的房产问题,如果房产是在您们共同生活期间购买的,且您能提供证据证明您对房产有贡献(比如共同支付房款、共同还贷等),那么您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分割这部分共同财产。即使没有领取结婚证,您作为事实婚姻中的一方,依然可以主张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权。 至于您丈夫的行为,如果您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他有出轨行为,这可以作为离婚诉讼中请求损害赔偿的理由。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贡献,公平合理地分割共同财产。 建议您在采取进一步行动前,咨询专业律师,准备好相关证据,以便在可能的离婚诉讼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