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家人因为犯了刑事案件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女,年龄55.她在三年前出了一次车祸盆骨粉碎性骨折,盆骨里面装了四个钢板十几和钢钉,同时做了胆囊切除手术,之前因为走动太多,其中一个钢钉断了,进行了二次手术,目前还是在看守所,九天后要送往监狱,像她这样说情况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吗?如果能申请我们要怎么做,期待您们的回答!谢谢
13天前根据法律规定,监外执行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保外就医人员符合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的病情需要; 在押人员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在押人员患有慢性病,生活能够自理。 对于您的亲人的情况,由于其曾经有过严重的身体状况(如盆骨粉碎性骨折和多个手术),并且最近还出现了新的医疗问题(即一个钢钉断裂并进行过两次手术),这可能会影响她的健康状况。因此,是否适合监外执行,需要进一步评估她的身体状况以及是否有足够的理由让她继续在看守所服刑。 如果您希望您的亲人得到监外执行的机会,建议您与当地司法机关联系,详细说明您的请求,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她的身体健康状况满足监外执行的要求。此外,您可以考虑寻求律师的帮助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要求。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应以当地的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