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是这样我现在是在离婚期间,起诉离婚县法院叛离了,孩子男方抚养,我给抚养费,但是男方不服判决,上诉到中院了,中院在受理中,我本人是得了恶性肿瘤,之前做过一次手术,现在复发了,又要做手术,这次费用比较多,需要十几万,上次手术借的钱还没还清因为没有户口簿是自费的,这次已经无力支持了,打电话给男方让他把我户口给我,我治病,医疗费不需要他支付,可是男方口气恶劣,不愿给户口簿和医保卡,还说你死了正合我意,我正盼着你死呢。想问问律师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2025-01-08 02:21对于您的情况,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与对方沟通协商。尝试通过调解或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表达自己的困难和需求,并寻求双方共同认可的解决方案。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对方态度强硬,无法达成协议,您可以考虑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求助,获得专业的法律帮助和支持。 联系医疗机构。了解治疗费用的具体数额,评估是否能够承担。同时,也可以联系相关政府部门,申请医疗救助或其他经济援助。 提交诉讼请求。如果您认为自己确实有经济困难,可以考虑将对方列为被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其财产或收入。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避免因不当行为导致更严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