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妈妈今年68岁了!住在临港区沙坪镇构庄12组,一普通农民!马上要修人造观光河!要征用妈妈的农田(三个人的!我家面积最多)。村委会定了10名额!70岁以上的才能领退休金!妈妈被刷下来了!我们构庄总共13个组!之前被征用的好几组都没按年领来拿退休金!唯独我们12组这样定!妈妈一直身体不好!高血压、糖尿病、老梗、这事让她吃不的,睡不着、身体更差了!找了镇上,叫找村上,村上不理我们!村里这种做法合法吗?!(因村长是我们组上的、这次大部份都是他的亲戚些)如果不合法我该怎么办?谢谢!
2024-10-29 12:11尊敬的用户,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土地征收和补偿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征用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并且需要对被征地人的权益进行公平合理的补偿。 首先,您的母亲属于60岁以上人口群体,符合领取退休金资格。其次,按照您的描述,村委的做法似乎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如果您认为村委的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不合理,您可以向当地县乡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同时,作为家人,您应当尽可能地帮助和支持您母亲,提供必要的医疗和生活支持,确保她的身体健康。在此过程中,如果遇到困难,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社会救助等途径的支持。 希望我的解答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和指导。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