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丈夫的父母买了一套房子,只给首付,后续是靠丈夫供楼。房产证是丈夫的名字,我们生育了一个孩子,孩子一周岁了,还没有戒奶,我没有工作,专职带孩子,现在我们要离婚,我能拿到什么?孩子的抚养权能拿到吗?房子能有我的一半吗?
2024-10-13 07:47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应视为共同财产,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属于一方个人所有或另一方享有优先继承权。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该房屋是在您和丈夫结婚后购买的,并且房产证上仅列出了丈夫的名字,那么这可能被认为是共同财产。如果您和丈夫已经共同生活并育有一个子女,那么您可以主张共有产权,即部分所有权。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通常情况下,法院会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因此可能会倾向于判决抚养权归对孩子更有利的一方。然而,具体的判决结果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与谁更接近等。 至于房子的问题,同样需要考虑到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可以分割。如果房子是通过赠予等方式获得的,或者存在其他特殊情况,比如房产证上有您的名字但实际居住的是丈夫,那么这些都可能导致房产份额的改变。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