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鞋厂上班签合同一年(十个月)保底30万双 做了七个月才做了15万 现在老板不让我做了,应该给我多少钱?
2025-12-08 15:32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应不少于7天/月。因此,您的工作时间不足法定要求的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实际提供劳动的时间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您提供的信息表明,您的工作时间未达到法定标准,并且您完成了约定的工作量,但并未得到相应补偿。 因此,我建议您与雇主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通过调解机构进行调解; 将雇主诉诸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若情况严重,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请您在行动前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