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咨询详情提问 APP 我小区840户房产证属于办公楼性质(只有二栋楼、每栋21层),2016年交房入住,近几个月因每一层的公共走廊地砖质量差破损厉害,物业碍于民怨买了廉价地砖进行修补。 我这一层楼的业主们,不愿再铺劣质廉价地砖,在数月前就和物业部提出,本层业主们共同自费买大理石材雇工铺设,物业也早已口头同意! 目前即将安装,另一栋楼想参选业委会主任的少数业主,竞给物业施压,改口不同意我楼层公共走道铺设大理石材地板?!请问我单一楼层公共走道,物权不是在我层业主们?别的楼栋业主,有法律权利干涉铺设吗?谢谢! 我们单一层业主,只想美化自己一层楼道。
2025-12-08 13:56尊敬的业主。 您所反映的问题涉及公共空间的使用与维护。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应当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共有部分的维修养护,不得挪作他用。因此,您的公共走道铺设大理石石材地板需要经过全体业主的同意或通过合法途径来决定是否实施。 同时,关于您提到的其他楼栋业主对铺设大理石石材地板的反对意见,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平等原则”和“公平原则”,即每个业主都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该遵循自愿、公平的原则处理事务。如果个别业主出于个人利益或其他原因试图阻止他人行使自己的权利,这将侵犯到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能违反法律法规。 建议您和您的同事向物业管理部门了解具体协商结果,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希望各方能够保持沟通,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共同维护好我们的居住环境。 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