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8法律咨询律师在线你好,我家里2015年搬迁由政府画给的国有土地上建商业用房,当初孔桩打了4.5米深(政府出钱),但是两三年后房屋有太多裂纹和裂缝,后通过上访后政府人员来检测后地基下沉,现在政府让全部人员搬出一年,补偿全部只按民用住房金额给的我家四个人口租房补助每月250,每人每年300元。然而一楼全部商业性质自己开餐馆和铺面租出,每年一楼出租收入在4万左右,目前家里没有签搬出协议因为搬出就意味着没有经济收入。请问下这种情况能怎么处理呢,还是只能按照政府给的补助搬出
15天前您好!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到土地使用和房屋建设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的房屋因质量问题而存在安全隐患,并且政府已经采取了措施进行补救,那么您可以向当地政府提出申请,要求给予相应的补偿。此外,如果您认为政府的行为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还可以寻求其他途径,如提起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等。 关于您的二楼以上房屋租金收入,由于该部分不属于您的合法财产,因此无法强制执行。不过,您可以考虑与承租人协商,要求其支付合理的租金,并保留相关的证据以备将来可能的诉讼。 最后,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人士,以便更全面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并获得有效的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参考当地的法律法规,了解是否有针对类似情况的规定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