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因在2O15年竞标和伙做生意,因平时相处关系可以,是用我的营业冰执照竞的标,合同期为2015月10月8曰-2017年10月8月。因是学校的房子,学校校长给我做一年。我跟合伙方提出,让合伙方退出,合伙方提的条件是给他10万元,我想问他有资格提这个条件吗?谢谢
2025-01-26 16:28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合伙人之间存在合作关系,并且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限为两年。如果您想要解除合作,需要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关于您提到的10万元的问题,这可能涉及到赔偿或补偿的问题。如果这是您作为一方提出的请求,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金额以解决合作中的纠纷。然而,在任何情况下,您都需要确保自己所提出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以及双方之前签订的协议。 建议您尽快与合伙人沟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便找到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的帮助来调解或者仲裁这个问题,以避免进一步的争议和冲突。 最后,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解决问题,都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