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房在今年3月份新续签了5年合同,而且已经付了两年房租,但是合同的日期签的不是当天签合同的日期,是第一次合同的到期日,是2017年十月四号,房东现在把房子卖啦,说我的合同不生效,让我10月四号就搬走,新房东有没有权利收房子,我的合同到底生不生效
2025-01-26 18:07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根据法律规定,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通常始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或合同约定的开始日期。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合同的签订日期早于实际入住日期,且未明确约定以什么日期为合同生效时间,则合同自合同双方签字时即生效。 然而,由于您与房东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合同,并且已支付了两年的租金,这表明您对房屋享有长期使用权。在这种情况下,房东无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您立即搬出。 建议您首先仔细阅读和理解您与房东之间的租赁合同,确保合同中的任何条款都得到了充分遵守。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争端,或者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