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妈妈离婚了,我爸爸妈妈离婚的时候,写了一份离婚协议书,我爸爸说给我妈妈三万块钱,房产就给我,(当时房子是我妈妈的名字)!现在我妈妈说房子要给我表弟的儿子。请问,我妈妈有这个权利吗?我能起诉我妈妈吗
6天前关于您所提到的婚姻关系纠纷,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如果您父母之间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存在不合法或无效条款,您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协议。 至于您提到的房产分配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如果您的父亲已经支付给母亲3万元钱,并且该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那么这部分金额应视为对您母亲的补偿。因此,除非该款项是由于其他原因获得的,否则它不应被视为您母亲的个人财产。 关于房产的问题,如果您认为您有权要求分割房产,您可以在与您的母亲协商的基础上提出请求。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这一争议。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