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孕37周+4天,因宝宝已足月还有爱人脸颊肿痛故去三甲医院产科待产。医院产科初诊判断有一“脓毒症?”,但没有进一步确诊,也没有组织其他科室的专家会诊,也没有把初诊情况告诉病人及家属,从而使两个小时后病人脓毒症加重,最后造成孕妇和足月宝宝死亡
6天前非常抱歉听到您爱人的不幸遭遇。在处理医疗事故时,首先需要确保所有的患者安全,并且提供必要的治疗以减轻痛苦。如果您的爱人在分娩过程中遭受了严重的健康问题,那么医生应该立即采取行动来挽救她的生命。 在您的案例中,医生未能及时进行更详细的诊断和治疗,导致病情恶化并最终导致孕妇和婴儿的死亡。这表明存在医疗疏忽或不适当的决策。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有权寻求医疗赔偿或其他形式的补偿,以弥补您的损失。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程序可能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因此,在考虑任何法律行动之前,请务必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他们将能够为您提供有关您特定情况的最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