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八四年所买的公房,现已翻新重建,政府现在拆迁,不赔我屋居了,请问律师是否合法
13天前您父亲购买的公房属于国家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因此,在您的父亲购房时,如果当时支付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则该房屋的所有权属于他个人所有。 在您父亲去世后,他的遗产继承人有权要求补偿其因房屋被拆除而遭受的损失。但需要明确的是,这并不意味着您有权获得房屋所有权或居住权,而是基于遗赠关系中对财产的处理。如果您认为您有权利获得补偿,建议您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协商,了解具体政策和程序,并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