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商品房,在交房日当天,开放商不出面交接房子,把权限交给了物业,物业要求业主们先把半年物业费跟水电周转金,交了才给验房,请问这合计嘛?
10天前您好!在购房过程中,开发商通常会将房屋的交付和验收权交给物业管理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物业公司有权代表开发商进行房屋的交付工作,并负责处理与房屋相关的各种事务。 然而,您提到的“物业要求业主先支付半年物业费和水电周转金才能验房”的情况并不符合正常操作流程。一般来说,购房者在购房时已经支付了一定比例的款项作为购房款的一部分,这部分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维修基金等。这些费用应当由开发商承担,而不是由购房者先行垫付。 如果物业要求您先支付上述费用,可能涉及违约责任的问题。如果您认为这是不合理的或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建议及时与开发商沟通并寻求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考虑向相关政府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强烈建议您在购房前仔细阅读购房合同中的各项条款,明确各自的权益和义务,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不必要的纠纷。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