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房子本是我结婚之前修的属于婚前财产,最后结婚他拿了一万五,离婚时要两万,我就把房子给他一半,但是没办房产证,在办房产证他有一半吗
2025-01-02 09:17在处理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分割时,通常遵循的原则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您的房屋是在您与前任丈夫结婚前就建造完成,并且在这段婚姻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交易或赠予行为,则该房屋应被视为您的个人财产。然而,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即使房屋不是通过买卖、赠与等方式取得,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房屋是按照当地规定程序和条件购买并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那么这可能被认为是共同财产。因此,如果您的前任丈夫已经支付了购房款的一半(即一万五千元),并且您同意将房屋产权的一半给对方,那么在法律上,这部分房产可以视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依据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的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此外,尽管您已经达成协议,但在实际操作中,最好确保所有文件和手续都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