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被盗。估价为12000元左右。2月18号犯罪嫌疑人被抓。我的首饰全都被卖了。没有给我返赃。总共盗窃了大概7家,其中两家返赃共盗窃4万多。。12月11日法院开庭犯罪嫌疑人表示有十余万的存款。但并没有给我们返赃。法院宣判有期徒刑3年,罚款8万多,我想问还会赔偿我吗?我需要做什么
2025-03-27 21:07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的首饰价值大约为12000元,并且您已经找回了一些,那么对于这些财物的价值,您可能有权要求被告方进行补偿。至于是否能获得其他财物,这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 关于被告方是否有存款的问题,这通常由法庭根据证据来决定。如果被告方确实有存款,而且是用于支付犯罪行为的资金来源,那么有可能会考虑返还这部分资金作为对您的补偿。 然而,具体的赔偿金额将取决于许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财物的价值、损失程度以及被告方的经济状况等。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最好咨询一位经验丰富的法律顾问或辩护律师,以获取更具体和专业的建议。 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遭受了不当的处罚,请务必向相关部门投诉并寻求帮助。同时,保持良好的沟通和记录,以便将来可能需要提供有关案件细节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