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五年了 孩子判给我了 离婚协议书上关于孩子的抚养费 没有写每个月必须给多少 写的是 给也行不给也行 结果他这几年 每次年底的时候 才给孩子邮寄1000块钱 我现在想让他把这几年孩子的抚养费 都一次性给了 还可以吗 这是我的QQ149673609
2024-10-31 23:2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双方对于子女的抚养权及抚养费的支付情况应当在离婚协议中予以明确。如果您认为对方没有按照约定履行抚养费义务,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相应的抚养费义务。 具体来说,您可以依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请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抚养费义务。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寻求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合法保护。 请注意,在进行任何法律行为时,请务必谨慎行事,并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