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女朋友的户口一个在广东,一个在四川。她的户口不签移我们能办结婚证吗,以后小孩能上户吗
2024-11-01 00:3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公民因婚姻、就业、就学等原因需要经常居住地变动时,由本人或者户主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原户口,领取新的户口簿。因此,您和您的女朋友如果想要结婚并希望子女随父或母一方落户,首先需要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迁移手续。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您的女朋友应当持身份证、户口本到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在完成户籍迁移后,她可以将户口从四川省迁至广东省,以便于日后办理相关手续。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请以当地公安机关的具体规定为准。同时,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或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