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分三方债务纠纷,出借方为甲方,我的朋友为乙方,我为丙方,本事件是丙方从乙方那里借掉人民币总计19万,分多次借,然后高额利息放出去,拿回来的利润分三份,乙方负责分配利润,丙方只收到利润的百分之30剩余都由乙方收回,每笔放款乙方都是在知情情况下,再借与我,让我放款,并收回,最后有19万未能收回,乙方跟丙方说这钱是由甲方出资,这期间还有利息需要再付,让我承担,我觉的这件事从始至终本身就是共同获利,为什么要我一个人承担,所以想咨询下该怎么办
2025-07-28 13:24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多方利益和责任划分的问题。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作为丙方,在借款时并未直接参与其中,因此不应该被要求承担全部或部分还款义务。此外,如果乙方向您支付了超出本金的部分作为额外的利息,则这部分也应该属于乙方向甲方追讨的范围。 建议您尽快与各方沟通,明确各自的权益和责任。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过错或者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以确保您的权利得到合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