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有过三个女人,第一个女人没有生育能力后来离婚了。又找了第二个就是我妈,生了四个孩子三个女孩最小的是弟弟,后来他们也分开了。之后我母亲也出家了。父亲又找了个第三个女人,又生了三个孩子,最小一个也是弟弟,也没有结婚的。父亲第一个女人是一直在父亲身边的。我和姐姐就是第一个女人带大的。2015年时候父亲在工地出事过世,赔偿了八十九万,第一个女人给了三万,分给我妈四十五万给我弟弟买的房子。分给第三个女人四十万,还有一万元是办事花了,一共就八十九万。这样分合理吗?我们女儿是没有的吗?
2025-10-13 00:13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到财产继承和婚姻关系的问题,需要根据当地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关于财产分配的部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去世后,子女应当平均分配遗产,即如果只有一个儿子或女儿,遗产应由两个子女均等分割;如果有多个子女,则按人数比例分配。在这个案例中,由于有两个女儿,所以财产应该平均分配,即每个女儿可以得到相同份额的遗产。 其次,关于婚姻关系的问题,如果您和您的姐姐是第一任妻子的儿子,那么您有权要求获得相应的赡养费和抚养费。但是,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生活成本等因素来确定,并且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申请。 最后,关于赔偿金部分,虽然您有权利要求得到自己的那份赔偿金,但需要注意的是,这可能会影响您与家人之间的感情以及未来的生活安排。因此,在处理这个问题时,建议您与家人进行沟通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处理相关事宜,以确保权益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