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请问我先生把他名下的房子进行抵押贷款,现在钱还不出来,因为我和先生是婚姻关系,所以我当时也有签字,但是房产证上是没有我的名字的,但因为我也签字,照理来说我先生还不出的债务很有可能会让我偿还,我想问一下如果根据目前的情况我和我先生协议离婚,我是否还会产生债务纠纷呢?如果协议离婚中说明债务由我先生承担,那么是否我还需要还债?
18天前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应由双方共同承担责任。如果您和您的丈夫同意将共同债务转移给一方负担,您可能需要偿还该笔债务。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会被要求提供担保或以其他方式补偿。 此外,如果您的丈夫没有能力偿还债务,或者你们已经协商好了如何处理这笔债务,那么您可以考虑与债权人沟通,看是否有任何其他的解决方案,例如分期还款或减免部分债务等。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