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父亲在杭州西湖区的一处工地打工,2017年11月份受伤,小腿骨折,现在还在工地休养,可工期还有个把月完工,我们也找工地负责人谈过,可负责人说就只能陪八九万,最多十万,后期手术费他们负责,我们认为太低了,可又不知道怎么办,请问我像我父亲这种情况,多少是合理的。
5天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误工费应当按照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因此,在您的情况下,您可以通过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收集相关证据,并委托鉴定机构对误工时间进行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计算出合理的误工费数额。同时,也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工伤认定和工伤待遇,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