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六岁的时候,父母离了婚,在离婚证(我们只有一个单据,那时候没有本子)上写着父亲自愿承担全部我的抚养费,然后他们还是同住了几年,后头我爸就去海南打工了,我和我妈住在四川,过了2,3年我也跑去了海南和我爸住2年,2年期间我妈没有给一分钱。到了初二,我就又回来和母亲住,但是我爸每个月只给1000,剩下的钱由我妈付,我是高一才知道这个离婚证上的话的。然后现在我和父亲的关系搞僵了,他说他从今天起就不给我生活费了,开学我就高二了,我妈收入不高,我就问下到我十八岁这段时间,在法律上是可以找父亲要钱的吧,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2024-12-25 07:02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有权要求您的父亲支付抚养费。在您十六岁时,您可以开始寻求法律援助来处理这个问题。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任何公民都有权获得法律援助。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请联系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或律师事务所。他们可以为您提供有关如何起诉父亲以及可能适用的法律程序的信息。 请注意,由于涉及到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我无法提供具体的法律建议。因此,强烈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