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农村宅基地房子,房产证是98年父亲的名子,父母去世20年了,,13年换的新土地使用证我们都不知道换证,结果光写是弟弟的名子,,现在有可能房子拆迁,现在光写弟弟名字,怎么办,现在我们这种情况,就不属于父母遗产吗?怎样解决?可以写个具有法律文书,证明房子是父母的遗产,我们姐弟签字可以吗
2025-06-09 23:04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农民宅基地房屋的所有权归家庭所有,而非个人。因此,即使您的父亲在1998年时以自己的名义购买并拥有该宅基地房屋,但该房屋仍属于家庭成员共同财产,并非仅属于父亲一人所有。 关于您提到的问题,如果弟弟没有继承到该宅基地房屋,则需要通过法定程序来确定其是否有权主张对该房屋的权利。通常情况下,这可能需要经过法院或政府相关部门的处理。如果您希望证明该房屋为父母的遗产,建议您与兄弟姐妹协商一致,由其中一人作为代表,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该房屋为父母的遗产,并要求弟弟支付相应的补偿款。同时,您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协助进行诉讼,以确保权益得到充分保护。